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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桢记第34章 亲征北元诏

卷首语 《大吴史?德佑帝本纪》载:十四年八月初五帝以大同陷北元入寇亲登天坛誓师制《讨北元檄》布告天下。

其略曰 ' 北元残孽屡犯疆场勾结内奸屠我边民朕今亲统六师荡平朔漠复我河山 '。

是日帝披玄甲执祖剑百官扈从军民聚观声震京师。

《吴伦汇编?军礼考》补:大吴亲征之礼沿元兴帝旧制需祭天于天坛告庙于太庙祃牙于军门。

德佑帝祭天时祝文有 ' 臣桓不德致边患滋蔓今率师往讨愿天鉴臣心歼此凶顽 ' 语读罢伏地恸哭侍臣皆泣。

圣旨(亲征北元诏)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北元残孽自洪武年间遁居漠北屡犯我疆场杀我边民此天所不容也。

德佑十四年七月其左贤王率部寇大同破我外城屠我军民罪浮于天。

更可恨者镇刑司缇骑李谟等勾连逆虏扣我军粮谋献城池致大同内城孤悬岳峰等忠良殉国白骨盈野血浸街衢。

朕嗣守祖宗基业念兹边患寝食难安。

昔神武皇帝驱胡虏定天下元兴帝五征漠北威加四海皆为保我生民固我疆圉。

今北元恃其悍勇欺朕年少内结奸佞外肆凶残是可忍孰不可忍! 朕今亲统六师发京营及九边精锐共计二十万众择日启行直趋大同。

凡北元所掠土地必当尽复;所杀军民必当复仇;所勾结内奸必当诛夷。

谕尔将士:奋勇杀敌者赏千金封万户;退缩不前者斩立决籍其家。

谕尔百姓:有能擒斩北元酋首者授世职;有能献敌情报者赏重银。

天道好还疏而不漏。

北元逆虏内奸贼臣其听朕之明诏:洗颈就戮毋谓言之不预也! 钦此。

德佑十四年八月初五 讨北元檄文 维德佑十四年岁在戊戌八月既望皇帝谨以玄牡告于上下神只曰: 北元者故元余孽也。

昔我神武皇帝龙飞淮甸扫灭群雄驱胡虏于漠北复中华之正统此天命所归人心所向也。

元兴帝继之五出朔漠三犁虏庭使北元叩关称臣不敢南顾者三十年。

今其酋左贤王忘恩负义恃其犬羊之众乘我边备稍弛率部入寇。

破我大同外城焚我庐舍杀我老弱掳我子女其惨状闻之落泪见之断肠。

更与镇刑司李谟、王迁等奸佞勾结匿我军粮断我援兵谋献内城欲使大同十万军民尽为鱼肉。

指挥岳峰忠勇盖世率残卒死守身被十创犹骂贼不绝终为所害。

其麾下将士饿毙者半犹持梃相抗无一降者。

此非独岳峰之忠实我大吴军民之魂也! 朕以冲龄嗣承大统每念及此五内俱焚。

夫边镇者国之藩篱;边民者国之赤子。

藩篱毁则堂奥危赤子残则社稷摇。

北元之罪罄竹难书;李谟之奸擢发难数。

今朕亲统王师誓天告庙以讨此贼。

尔北元士卒多中原遗民为虏所胁若能倒戈相向斩酋来降朕必赦其前罪录其功劳。

尔边镇百姓有能纠合乡勇保家卫国者朕必厚加赏赐永免徭役。

夫天道昭昭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北元逆虏违天背理必遭天诛;李谟奸党卖主求荣必受国宪。

朕布告天下咸使闻知:有能诛左贤王者封王爵;有能擒李谟者赏万金。

檄到之日军民共勉同心协力歼此凶顽复我河山慰我忠魂。

庶几上不负祖宗下不负生民无愧于天地鬼神矣! 钦哉! 天坛誓罢大旗红玄甲亲披气贯虹。

廿万王师辞帝阙千年遗恨指胡烽。

要携干将诛凶孽须抱精诚告列宗。

莫谓朔风冰雪冷君恩先到大同东。

漠北尘烟起战鼙君王亲驾六龙嘶。

檄传天下皆思奋剑指云中欲斩霓。

已为忠魂昭日月更将残孽扫鲸鲵。

莫嫌此去征途远自有英名照紫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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